“魅力响沙湾”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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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响沙湾”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暨2010年度优秀摄影师评选正式起航。 1、中国各省、市、自治区(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不分职业,均可选送作品。同时欢迎海外华人作者参加。 1、纸质作品投稿:作品尺寸一律为10英寸(长边),异型片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 1、风景类:共58幅 1、作品累计积分排名前十位的作者,获得“响沙湾优秀摄影师”称号。 1、获得响沙湾优秀摄影师金卡一张,有效期: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征稿日期:2010年3月1日 — 10月31日,纸质作品以邮寄日戳时间为准。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1号《中国摄影家》杂志通联部(来稿注明“魅力响沙湾”) 《中国摄影家》杂志: 响沙湾景区: 响沙湾旅行社: *凡投稿作者,均可以2 0 0元的优惠价格(原价240元)订阅一年的《中国摄影家》杂志(须向杂志社发行部直接订阅,电话:010-64813375)。
2、投稿作品是在响沙湾旅游景区范围内拍摄的自然景观、艺术人像、民俗风情、人文景观、游览项目、服务设施和一系列文体娱乐活动等内容。
3、在往届以响沙湾为主题的摄影比赛中入选的摄影作品谢绝参加此次评选。
4、本届摄影大展征集作品分为风景类、环境人像类,彩色、黑白不限。
5、响沙湾优秀摄影师的评选规则采取积分制,每一幅入围作品均可获得积分。
2、网络作品投稿:投稿作者在腾讯图片网站(pp.qq.com)“魅力响沙湾”全国摄影大展专题网页中注册,在线提交的作品为jpg文件格式,文件量小于300K,长边小于600像素,提交成功后,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作品,符合基本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作品展示页中。
3、投稿作品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允许接片,但添加、删减原始影像的作品谢绝参加。
4、同一作品不得在不同的类别中重复投送,每幅作品均须作者填写“魅力响沙湾”全国摄影大展登录表并粘贴在作品背面,表格复印、复制有效。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5、作品入围后,使用胶片拍摄的作品,由作者提供经激光电子分色或扫描仪制作的TIFF格式电子文件光盘,文件大小不低于40M;使用数字照相机拍摄的作品,由作者提供含拍摄信息(EXIF)的原始数码照片(须为RAW格式)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光盘。作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向组委会提供上述电子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6、集体投稿的纸质作品,请在作品背面加盖组织单位公章;电子文件发至大展专用邮箱。
7、所有参加本届大展的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8、举办单位对入选的作品有权在与大展及响沙湾景区有关的活动、图册和宣传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9、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大展者,均视为已同意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一级收藏1幅 稿酬10000元 10分/幅
二级收藏2幅 稿酬各5000元 5分/幅
三级收藏5幅 稿酬各3000元 3分/幅
入选50幅 稿酬各200元 1分/幅
2、环境人像类:共58幅
一级收藏1幅 稿酬10000元 10分/幅
二级收藏2幅 稿酬各5000元 5分/幅
三级收藏5幅 稿酬各3000元 3分/幅
入选50幅 稿酬各200元 1分/幅
3、优秀组织工作奖:共3名 各5000元
4、所有入围作品及优秀组织工作奖均颁发荣誉证书一帧。
5、同一作者获入选作品数量不限,获同一类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6、优秀组织工作奖,按照组队到响沙湾景区创作的人数、组织稿件参展的数量进行评选。
2、积分相同的作者,按收藏级别、入围作品数量排序。
2、响沙湾景区门票免费。
3、响沙湾景区内索道免费。
4、入住中国摄影家响沙湾创作基地免费。
邮编:100029
联系人:李玉 010-64938782
大展专用邮箱:xiangsw@chinaphoto.cc
摄影咨询:王晓军 15947271188
接待中心:0477—3963366
传真电话:0477—3963355
网 址:www.xiangsw.com
张晓晔:13134773666
薛海燕:13789741311
*团体赴响沙湾景区进行创作,请提前一周与接待中心联系,可享受优惠待遇。
&rdquo魅力响沙湾”全国摄影大展暨2010年度响沙湾优秀摄影师评选活动解释权归中国摄影家杂志社。
附件:
“魅力响沙湾”全国摄影大展登录表(复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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