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中国响沙湾摄影作品交易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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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摄影作品商业化发展,使摄影作品为社会有偿服务,特举办第二届中国响沙湾摄影作品交易会。现将第三届中国响沙湾摄影作品交易会章程公告如下: 2、交易形式:由摄影师提供其本人创作的摄影作品到响沙湾参加交易,由内蒙古响沙湾旅游有限公司自主选择购买。 3、交易作品内容要求: 4、交易作品成果提交要求:
一、时间:2014年4月—10月8日(收片截止日期:2014年10月8日)
二、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响沙湾旅游景区
三、交易事宜:
1、交易原则:平等、自愿、互惠、友好。
(1)作品题材必须与响沙湾旅游景区紧密相关。
(2)历届在响沙湾获过奖的作品不得参加;
(3)谢绝合成作品;
(4)在首届中国响沙湾摄影作品交易会已投稿的作品不得参加;
(5)暂不接收胶片作品及其扫描件;
(6)仅接收电子作品,暂不接收纸质作品;
(1)提交的作品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EXIF),提交作品为300dpi的JPG格式,同时需提供RAW格式拍摄原稿。
(2)提交的作品仅限于裁剪、亮度和色彩调整,不允许有凭空PS臆想内容以及任何改变原画面内容的更改,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3)提交的作品不得为作品人为后期处理画框,并不得在作品上出现任何本次交易会无关的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4)每名作者不限投稿数量。
(5)作者需要将JPG格式图片和RAW格式图片的文件名称改为作品的有效像素数字、作者汉字姓名、自编的照片序号组成的编号(以避免与其他摄影师的作品编号重复)。不接收无编号的文件。
图例:
例如摄影师张秋华的作品有效像素为2400万,其作品的命名方法如下:
5、作品提交时间及方式:参加交易的作者需要在每次交易活动公示的提交时间之前将作品送至响沙湾旅游景区或发送至xswphoto@126.com
6、交易作品星级评定及价格:响沙湾景区将购买作品分为一星作品、二星作品、三星作品、四星作品、五星作品、六星作品、七星作品、八星作品、九星作品、十星作品,根据星级不同,作品的交易价格也不同。
所有参与交易的作品必须在1200万有效像素以上,五星至十星的作品,如果特别优秀,可不受像素限制。
(参与交易的作品如能体现出响沙湾旅游景区的唯一性,则作品被评为星级的几率更大。)
一星作品交易价1000元;
二星作品交易价2000元;
三星作品交易价4000元;
四星作品交易价6000元;
五星作品交易价8000元;原则上要求应在2000万像素以上有效像素;
六星作品交易价10000元;原则上要求应在2000万像素以上有效像素;
七星作品交易价12000元;原则上要求应在3750万像素以上有效像素;
八星作品交易价20000元;原则上要求应在3750万像素以上有效像素。
九星作品交易价30000元;原则上要求应在5000万像素以上有效像素;
十星作品交易价50000元;原则上要求应在5000万像素以上有效像素;
7、作品一经双方达成交易,即签订购买合同,由响沙湾景区付给作者交易款,作者所提供的RAW格式的数据及JPG格式数据具有本章程和交易合同所表述的使用权。
四、评委会说明:
交易会不设专家评委,由内蒙古响沙湾旅游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定。如果提交作品作者本人对自己的作品所评定的星级不满意,作者有权终止交易。
五、使用权:
作品的著作权人同意将其作品除署名权以外的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等所有著作权无偿让与本次交易会的主办方内蒙古响沙湾旅游有限公司无限期独家商业使用;
内蒙古响沙湾旅游有限公司对所购买作品的全部和作品中的部分内容具有永久商业用途使用权,有权将作品用于商业(包括销售)用途(包括但是不限于:户外广告、出版挂历、台历、画册、宣传册、书籍、悬挂的照片、CD等各类出版物;翻制油画、沙画、牛皮画等;在各类电视台及平面媒体的宣传发布;各类旅游商品;在各类网站发布及各类电子出版物等等)。内蒙古响沙湾旅游有限公司所购买作品RAW格式原始数据保证不向第三方进行出售,但有权为中国各级各地政府及社会公益事业提供使用权;有权参加各种展览、展出。根据使用需要,响沙湾公司有权在使用时对作品数据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后使用。
六、肖像权:
作品中由作者提供的模特及人物的肖像权纠纷责任由原作者承担。
七、摄影师到响沙湾拍片及交易会期间的交通、食宿、景区门票等由摄影师自理。
投稿咨询电话:0477-396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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